必威国际员工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指南
文字:出国事务部 时间:2017年10月26日 09:51
各位同学:
广外必威国际作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首批6个出国留学培训基地之一,也是目前华南地区唯一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留学培训基地。出国留学取得的国外大学学士、硕士学位可以在国内获得官方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和国内大学本科、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一样参加就业,报考研究生、公务员等。
经公司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沟通,确定公司员工在获得国外大学学位后,回国办理学历学位认证时的办理流程和所需相关材料如下,请同学们认真阅读,以便在读期间和出国学习期间备好相关材料,回国后顺利完成认证相关手续。
一、网上申请及办理流程
(一)注册及在线申请
登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注册个人账户,在线填写认证申请。
注: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2015年5月启用新的“学历认证在线申请系统”,使用旧系统申请并已进入认证评估流程的申请人,暂时无法通过原认证系统在线查询认证进度,但认证评估工作仍将正常进行。期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与您保持联系,确保认证评估工作顺利完成,请注意随时核查邮件并保持手机畅通,以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二)在线支付认证费用
填写认证申请后,在认证系统内,对已提交的认证申请在线支付认证费用。
(三)递交认证申请材料
到选择的验证机构递交认证申请材料。
(各验证机构的联系方式详见:http://renzheng.cscse.edu.cn/VfList.aspx;认证申请材料详见下文)
(四)查询认证进程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询认证进程及状态。
(五)领取认证结果
认证完成后,认证结果将通过EMS邮寄给申请人。
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除照片、翻译件和授权声明外,所有材料须交验证机构验看原件(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只收取复印件。
(一)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
(二)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四)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国外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员工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五)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六)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七)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授权声明》模版见附件一或下载地址http://www.cscse.edu.cn/Portals/0/hg/sqsm.doc)。
根据不同情况另需提交的相关证明(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一)如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原件的,请提供:
1. 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 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 我国省市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出入境记录证明无法涵盖的学习经历部分,需提交其它居留情况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外国相关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学校开具的全日制本地(非远程方式)就读证明等);
(二)港澳台居民请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若成绩单上有转学分、豁免学分的记录:
1. 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国外学习经历,需提供所获的证书(如没有证书可提供成绩单或学习经历证明),同时提供该阶段的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2. 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必威国际学习经历,需提供必威国际结业证书,若离校前未办理结业证书请联系必威国际辅导员办公室020-36207591;补打成绩单请联系必威国际办公室张海强老师020-36641332。
(四)尚未颁发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的申请人,需提供该证明信和成绩单的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详细说明请查看《常见问题解答》中第25条;《常见问题解答》详见: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05/info6386.htm);
(五)在美国学习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六)在加拿大学习者,需提供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 permit);
(七)在欧洲国家学习的申请者,所持护照上如无留学期间全部的签证信息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如居留卡无法提供,可用员工证、注册证明等材料代替;”
(八)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证明或实习合同;
(九)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见附件二或下载地址:http://www.cscse.edu.cn/Portals/0/hg/dldj.doc)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意:一位代理人一年内(自代办之日起)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者的申请材料。
特别提醒: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受理直接邮寄材料原件的申请。请勿将申请材料原件寄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签字确认,因此请申请者尽量亲自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各验证机构办理认证申请手续。如需代办,请参见上述第(9)点办理委托手续。
3、目前,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已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但是,留学回国人员在购买免税车辆、办理就业落户手续、享受国家及各地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时,仍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因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建议留学回国人员在归国之前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妥善保管。
各位同学使用系统进行在线注册并提交在线信息时,请务必在注册前认真阅读在线申请流程、常见问题解答等相关文档中有关新系统使用说明的内容(详见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如有疑问,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咨询邮箱renzheng@cscse.edu.cn或拨打客服电话010-62677800咨询相关问题。
必威国际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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